發布時間:2023-03-20 | 作者: | 來源: 水利部網站 | 點擊數:594 |
據水利部網站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22〕2號)文件精神,水利部制定了《水利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范》,經部務會議審議通過,于2023年3月14日以《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水利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范的通知》(辦政法〔2023〕72號)(簡稱《通知》)印發實施。
《通知》要求部機關有關司局、直屬有關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結合實際做好貫徹實施,依照水利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范制定本單位許可事項辦事指南。辦事指南不得隨意增加許可條件、申請材料、中介服務、審批環節、收費、數量限制等,不得超時限辦理行政許可,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對人的合理優化調整。鼓勵通過推行告知承諾、“四個一”辦理、一網通辦、跨省通辦等改革措施,更好滿足企業和群眾辦事需求。部機關有關司局要加強對相關水利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范落實情況的指導監督,推動實現同一事項在不同地區和層級同要素管理、同標準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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